公益宝祝全国志愿者新春快乐!阖家安康幸福! |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站简介
公益宝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益宝,网址www.zgaxgyw.com 第二条 公益宝的 性质是 ,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者参加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从事为失学儿童、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服务的民间群众互助性慈善组织。 第三条 公益宝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立足于社会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均为河北省民政厅,在开展活动中接受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第五条公益宝住所为:河北邢台隆尧县象城街21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公益宝 的业务范围是: 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助学、安老、扶幼、援残、济困”。 协会的活动分为三种,即爱心宣传,爱心义务帮扶,爱心资助。 1、爱心宣传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来传达爱心活动,激发人们对爱心活动的关心和支持。 2、爱心义务帮扶是义务性的帮助一些需要关心照顾的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上部分需要帮助的人。 3、爱心资助主要是帮助生活中遭受不幸的人克服临时物质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本协会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倡导人间真善美,达到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目的。活动立足于隆尧,兼顾社会,让每个人都有奉献的机会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体现当代社会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精神,营造良好的道德风气。 我们的口号是“爱心您我他,公益靠大家”!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遵守本会宗旨,热心并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4、尽自己能力所及愿为慈善公益事业做贡献;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卡; 2、经理事会研究通过; 3、由理事会的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齐心协力维护公益宝的荣誉和利益; 3、不谋私利,以奉献精神向协会贡献个人能力; 4、接受协会的工作和任务,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自觉承担义工,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6.团结互助,不允许制造纷争和矛盾; 7、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8、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增补)或罢免理事及常务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有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1、3、5、6、7、8、9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在本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关心参与协会工作; 3、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本会会员手册标准。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事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开始生效。
公益宝筹委会
2013-1-16
|
站长公告>>更多学会动态>>更多
公益维权>>更多
爱心商界>>更多 |
社会焦点 | 网站简介 | 公益新闻 | 爱心网友 | 爱心商城 | 联系我们 公益宝 QQ:717107880 QQ群:101520045 Email:717107880@qq.com 全国咨询电话:15733111988 |